离婚诉讼时,传票与调解哪个步骤在前?
收到法院离婚传票的处理方式:1、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,包括应诉通知书、开庭传票、举证通知书等;2、准备应诉,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;3、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;4、收集、提交证据;5、按时参加开庭,完成庭审等待宣判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二条,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,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。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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